岐山县”雪亮工程”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0-01-17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HRCG2019-135-1
  • 陕西省
  • 行政机关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赵工
  • 预算***万元
  • 岐山县公安局
  • 0917-8******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岐山县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岐山县”雪亮工程”建设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岐山县”雪亮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HRCG2019-135-1 三、采购人名称: 岐山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15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917-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A座2203室 联系人:赵工 电话:0917-3****** 传真:0917-3******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岐山县”雪亮工程”建设项目(二次)1批 项目概况: 拟新建1025个前端点位,1300路视频监控(含868台高清枪机、432台人脸抓拍摄像机),并对岐山县原有云存储系统和视频专网共享平台进行升级扩容,新建视频接入边界。 项目用途: 基础设施运营服务 采购预算: ***.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①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②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③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④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⑦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⑧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1-17 09:00:00至2020-01-2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A座220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2-07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A座2203室 3、开标时间:2020-02-07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A座220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 2、开户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第一分公司 3、开户银行:宝鸡市金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陈仓信用社 4、账 号:270302030120100007581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