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现对西安市政府网站群常态化监管和政务公开考核项目的磋商文件做如下更正:
将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中“款项计算”更正为:
(一)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二)服务期满10个月,经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5%。
(三)服务期满一年,10个工作日内结清剩余合同价款。
(四)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五)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一式伍份),发票(按合同总价直开采购人),服务商持成交通知书、服务合同、发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与采购人结算。
二、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项目编号:XCZX2019-0103
批办单号:市财采计(2019)3754号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6月20日
首次公告链接: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