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公安局机要室及机房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03-26 12:00:00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麟游县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麟游县公安局机要室及机房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麟游县公安局机要室及机房装修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KD[2019]-BJ-06-CG
三、采购人名称: 麟游县公安局
地址:宝鸡市麟游县西大街15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917-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公园路2号(工商银行4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917-3******
传真:0917-3******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麟游县公安局机要室及机房装修改造工程1项
项目概况: 麟游县公安局机要室及涉密机房装修改造工程主要包括线路改造、装修工程、空调安全监控系统等。
项目用途: 满足麟游县公安局机要室及机房装修改造要求,主要用于麟游县公安局机要室及机房装修改造
采购预算: ***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中标内容; (3)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xl)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如有失信记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未列入失信企业网页截图); (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 (5)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016年3月至今); (6)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3-27 09:00:00至2019-03-2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公园路2号(工商银行4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竞争性谈判文件谢绝邮寄,售后不退,供应商授权代理人于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3月29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持企业法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网站查询截图、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近三年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04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怡和酒店三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4-04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怡和酒店三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
2、开户名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宝鸡清姜支行
4、账 号:2603 0210 0920 0107 224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3-2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