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岚皋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岚皋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岚皋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LHT-20190308-00005
三、采购人名称:岚皋县人民法院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罗景坪社区岚皋县公安局西侧
联系人:陈忠清
电话:0915-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高新区学府路公园天街3号楼(永明管理)4楼
联系人:龙光琴
电话:0915-3******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概况:采购一般执法执勤车2辆(详见询价文件)
项目用途:单位自用
采购预算:***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询价前三天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3月27日-2019年3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高新区学府路公园天街3号楼(永明管理)4楼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报名及询价文件下载: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报名后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回执单截图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并交纳询价文件费用,否则视为报名无效。(2)投标供应商交纳询价文件费用后,登陆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询价文件。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日14时30分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年4月2日14时30分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0000321(保证金须从对公账户转入,请务必在缴费时备注采购项目名称)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