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至辉县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鹤壁至辉县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鹤壁至辉县高速公路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鹤壁至辉县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豫发改交通〔2007〕558号)和《关于鹤壁至辉县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的补充批复》(豫发改交通〔2008〕2087号)批准建设;并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操作模式
2.1项目概况
鹤壁至辉县高速公路项目起于鹤壁市城区古城村附近,与京港澳高速公路衔接,经高村镇、庙口乡、桥盟乡、狮豹头乡、五龙镇、临淇镇、西平罗乡、南村镇,止于在建新晋高速公路块村营至营盘项目。项目全长61.213公里,其中鹤壁市境20.4公里、安阳市境20.1公里、新乡市境20.7公里。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部分路基、桥梁、隧道和路面基层、底基层,并进行了司法拍卖。剩余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对已完工程维修加固,后续土建工程、路面工程、房建工程、交通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以及路基排水、防护等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起于京港澳高速(鹤壁境),止于新乡辉县市北部,与新乡至晋城高速公路相连。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路线全长约61.2公里,其中鹤壁段20.4公里,新乡段20.7公里,安阳段20.1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全线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
建设工期: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后续建设内容,且达到通车条件。
项目调整概算金额:约60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鹤壁至辉县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资人。
2.3操作模式
本项目的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鹤壁、新乡、安阳三市人民政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依法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财务状况良好,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反映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2019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4亿元,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没有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3 投标人具有不低于60亿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 12 亿元,融资能力不低于48亿元。
3.1.4 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含其联合体成员)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查询网站网页),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站网页)(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截图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1.5 相应业绩。近5年来(近五年指2015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独立投资建设长度7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不少于1条。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且联合体主办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0年 12月31日至 2021 年1 月20日
4.2 方式:电子下载。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
4.3 售价:不再收取电子招标文件费用。
注:①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需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进行企业注册入库,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fw.ggzy.hebi.gov.cn)“下载中心”相关说明;②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以“答疑文件”形式告知各潜在供应商,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文件”(即最新的招标文件);③各潜在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有效时间内自行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5.2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zgcg.ggzy.hebi.gov.cn/login)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 2021年1月21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6.2地点: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远程开标室,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81号
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0392-3******
招标代理: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鹤壁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大赉巷36号3楼
联系人:苑女士
电 话:0392-3300990
行业监督电话:0392-3******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392-3******
鹤壁市交通局扫黑办:0392-33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