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区南关(宁庄自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投资情况核算事宜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源汇区南关(宁庄自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投资情况核算事宜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源采磋商采购(2020-193)
2.采购项目名称:源汇区南关(宁庄自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投资情况核算事宜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收费基数为送审建安工程费,基本收费2.5‰,另按审核增减额4%;
5.最高限价:收费基数为送审建安工程费,基本收费2.5‰,另按审核增减额4%;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择优确定一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南关(宁庄自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决算;
6.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3质量要求:成果内容要求全面,正确,无遗漏,质量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
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作全部完成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不包括临时甲级),省外进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还应按《河南省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豫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分支机构备案;
3.3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120年4月至今)其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是官方网站上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120年4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120年4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 年1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0年12 月24日00时00分。
3.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14点3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同时,响应人应当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至开标现场。
2.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磋商时请携带资料原件到现场,采购项目磋商会议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用依据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的标准计取、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的标准收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漯河市源汇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南段659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395-5750080
2、采购代理机构: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17号 1809号
联 系 人:叶女士
电 话:1310****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 话:131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