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兴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智慧公用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兴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智慧公用平台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国自【20201211】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智慧公用平台项目
3、项目概况:智慧公用平台主要用于综合展示公用事业的运营发展、管网建设、客服服务及相关的数据分析。用于在综合一体化大屏上进行电力、燃气、热力、水务等公用事业相关运营指标分析、GIS管网建设、客户服务等相关内容的综合展示。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郑州航空港兴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智慧公用平台项目的采购。主要包括综合数据看板、客服服务看板、GIS管网信息、指标管理、数据管理、数据上报管理、报表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同时包括移动应用建设,用于对智慧公用平台数据的移动管理及查询。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工期要求:建设期90日历天,试运行期:90日历天。
7、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8、质保期: 提供至少1年免费质保服务,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9、运维期:提供至少1年免费运维服务,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0、质量要求:符合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和国家通用质量标准。
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公用事业类(主要包括水、电、气、暖、加油(气)站等任意一项或多项)信息集成系统建设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1日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等资料。
(2)评审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有关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附相关复印件或扫描件即可,无需提供原件。投标人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16号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15号楼F西座
联 系 人:段先生、花女士、乔先生
电 话:0371-68865936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