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环境保护局观音寺镇太清村危险废物非法倾倒点进行应急处置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0-12-02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新财公开采购-2020-13号2、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王先生
  • 预算***万元

项目概况:

新郑市环境保护局观音寺镇太清村危险废物非法倾倒点进行应急处置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2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0-***3号

2、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环境保护局观音寺镇太清村危险废物非法倾倒点进行应急处置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  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

新财公开采购-2020-***3号

新郑市环境保护局观音寺镇太清村危险废物非法倾倒点进行应急处置项目(二次)

***

***

5、采购需求:

5.***、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招标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5.4、标段划分:不划分

5.5、服务期限:9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要求;

5.7、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8、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环保部门审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收集、贮存、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代码900-042-49)的相应资质要求。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6]***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所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为联合体,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组成不得超过2家,且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

(4)具有相同资质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且承担相同工作的,以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2月02日至2020年***2月9日;

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2时00分,下午***2时00分-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内下载。

3、方式:(***)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会员库注册的通知》;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2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只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加密上传。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2月23日9时30分;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2月02日至 2020 年***2月0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新郑市中华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华夏国际商务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53号******层******05-******08号

联 系 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38******3***

发 布 人: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