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监察留置场所弱电信息化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二次)[变更公告]中卫市监察留置场所弱电信息化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二次)[变更公告]

2020-12-01 10:42:00
  • 澄清/更正
  • 公开招标
  •  HXD2020-ZWZC-011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刘静
  • 预算***万元
  • 中卫市公安局
  • 1399****8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XD2020-ZWZC-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中卫市监察留置场所弱电信息化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11-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万元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和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18时00分, 地点: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书香滨河世纪园6号楼1号营业房)。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根据《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将执行以下规定: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 年12月21日9时00分; (2)本项目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对外省潜在投标人采用邮寄的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对区内或外省驻宁投标人采用邮寄的方式或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做到有限人员递交和即交即走,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供的原件资料,现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中加盖公章资料为准(投标单位需保证投标文件中资料清晰完整可辩,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材料) 4、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组织开标活动,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 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 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 2020-12-0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公安局

        地址:中卫市新区

        联系方式:1399****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书香滨河世纪园6号楼1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155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乐银

        电话:1399****80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静

        电话:1559****666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终版招标文件.pdf

代理机构: 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