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NXJSY-2020-政采0020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1755
二、项目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数字化档案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成交)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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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忠盛恒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与北京中路交汇处瑞银财富中心2号楼13层2号办公 |
0951-8656406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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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数字化档案采购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10个月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东、林启安、陈桂花、李国龙、苏强
采购人代表: 唐艺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5768万元。收费标准按宁财(采)发【2013】235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相关付费范围及标准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有关规定的执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0年07月2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利通区人民法院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迎宾街688号
联系方式: 09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文化城叁区4栋银川城投一楼北门
联系方式: 1500****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黄坤
电话: 0953-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丁伦格
电话: 1500****374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代理机构 : 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