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中卫支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更正(补充)公告
一、原公告项目名称:武警中卫支队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原公告项目编号:YMZFCGDL2020-02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6月3日
四、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1.除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提供原件外,招标文件中其他要求提供原件资料的现变更为: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不再单独提供;
2.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企业简介”第4条:投标人应提供的经营状况证明(列在投标文件“其他有关资料”中);(1)经审计后的企业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现变更为:
投标人应提供的经营状况证明(列在投标文件“其他有关资料”中);(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企业简介”第1条:企业全称、性质及隶属关系、设立时间、所在地址、注册资本、在宁夏(石嘴山市)的分支机构等;
现更正为:
单位全称、性质及隶属关系、设立时间、所在地址、注册资本、在宁夏(中卫市)的分支机构等;
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9.6项“评标细则”及第五章“附件2企业简介”中标题、内容里的“企业”全部变更为:“单位”;
5.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优惠率是指优惠掉的部分,例如打9折的优惠率为10%结算时按照原价的90%进行结算,请各投标人注意正确填报投标优惠率。
6.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投标报价明细表”,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的车辆维修项目清单逐项进行报价,报价时请按照优惠后的价格填写,例如投标人的投标优惠率为10%,市场价为100元的配件报价为90元,请各投标人注意正确填报。
五、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6月29日15:00分(北京时间),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六、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支队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大道004号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1830****571
七、代理机构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座14号楼11层
联 系 人:冯学茹
联系电话:0955-7****** 0951-5******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支队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