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项目名称: 中卫市人民医院急需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2、原公告项目编号: JDTD202001-001
3、首次公告日期: 2020-03-04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将执行以下规定:
(1)本项目原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证明原件现变更为以扫描件加盖公章单独封装为准,密封要求参照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证明文件在投标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2)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对外省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采用邮寄的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对区内或外省驻宁投标人(供应商)采用邮寄的方式,或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做到有限人员递交和即交即走;邮寄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人(供应商)拍照记录留存。请各邮寄的潜在投标人务必在截止时间前邮寄至规定地点,截止时间后将不再接收邮件,投标人应考虑疫情期间快递邮寄时间,提前做好邮寄准备工作,由快递本身、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并签收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递交及邮寄地址:吴忠市朝阳东街金屋花园门口(宁夏金达通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件人:丁海燕 联系电话:1389****772
接收递交及邮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下午17 时30分);邮寄标书时须正确书写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投标文件寄出后及时与我公司项目负责人联系,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截至时间内邮寄递交及规定地点,否则由此导致投标失败自行承担结果。
(3)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组织开标活动,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5、开标时间: 2020-03-25
开标地点: 宁夏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 6、采购人名称: |
中卫市人民医院 |
| 地址:
| 中卫市 |
| 项目负责人:
| 张主任、卢主任 |
| 联系电话:
| 0955-8598515 |
| 7、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金达通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吴忠市朝阳东街金屋花园门口营业房 |
| 项目负责人:
| 丁海燕 |
| 联系电话:
| 1389****772 |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 宁夏金达通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