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双桥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审计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卫市双桥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审计单位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采购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审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格能力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审计咨询服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卫市双桥村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一期、二期施工总建筑规划约17万平方米,合计1370套安置住房。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双桥村
2.3 招标内容:中卫市双桥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审核竣工结算,本项目分三个标段,招标人将选择排名前三的投标单位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2.4 本项目招标总造价:为2.44亿元
审计项目费率:按《宁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宁价费发〔2010〕87号)工程造价审核基本收费的40%,追加收费的45%计取。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质等级;
3.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类似审计相关业绩,其他人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4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可不提供);
3.5投标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开标现场必须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原件以供核验(若经核验有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6日08:00-18:30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4.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3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需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根据标段自动获取缴纳账户及账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卫市沙坡头区审计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
联系人:姚国强
电话:0955-7****** 1500****755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鼓楼西街东方红巷85#营业房
联系人:李梦婷
电话:0955-6****** 1570****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