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海警局升旗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揭阳海警局升旗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揭阳市榕城区梅兜路永信楼四楼4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GS-T21003
项目名称:揭阳海警局升旗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在揭阳海警局办公楼前操场建设升旗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 《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时间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0日 至 2021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梅兜路永信楼四楼40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梅兜路永信楼四楼4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梅兜路永信楼四楼4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获取谈判文件及谈判文件售价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0年度或2021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提供至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之前半年内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4日(工作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揭阳海警局
地址:揭阳市惠来县靖电大道
联系方式:肖先生;06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揭阳市国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梅兜路永信楼四楼40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6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