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公安局_综合业务用房、裙楼屋顶白钢防水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绥芬河市公安局_综合业务用房、裙楼屋顶白钢防水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详见公告原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FHC[2021]0196
项目名称:绥芬河市公安局_综合业务用房、裙楼屋顶白钢防水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绥芬河市公安局_综合业务用房、裙楼屋顶白钢防水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芬河市公安局_综合业务用房、裙楼屋顶白钢防水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巨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8月31日14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绥芬河市公安局_综合业务用房、裙楼屋顶白钢防水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SFHC[2021]019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79元;
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注:上述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基本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属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则需查询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若供应商属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则需查询供应商主要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若供应商属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则需查询供应商主要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以购买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9)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本项目取消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首先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绥芬河市,选定拟参与项目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由于现处于疫情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获取磋商文件,以转账形式购买。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请于2021年8月19日9时至2021年8月25日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将本项目申请投标的申请函发送至本单位邮箱(jufugc@163.com),邮件主题写明:绥芬河市公安局_综合业务用房、裙楼屋顶白钢防水工程项目,申请函格式由供应商单位自行拟定,应包括参与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开发票信息;申请函发送时间以我单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同时将磋商文件费(500元/份)由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款至代理机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1)账户名称:黑龙江巨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安隆街支行;
(3)账 号:1702****1442;
(4)行 号:10******4009。
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过期不候,同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51-83******,在收到供应商单位投标申请函及文件费后,本单位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以其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21年8月31日14时00分
地点:黑龙江巨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22号3楼)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磋商活动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绥芬河市公安局
地 址:绥芬河市沿河街6号
联系人:李警官
电 话:0453-3******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巨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9号401室
联系方式:0451-83******
电子信箱:jufugc@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0451-83******
电 话:1510****062
2021年8月18日
绥芬河市公安局_综合业务用房、裙楼屋顶白钢防水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芬河市公安局_综合业务用房、裙楼屋顶白钢防水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巨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8月31日14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绥芬河市公安局_综合业务用房、裙楼屋顶白钢防水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SFHC[2021]019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79元;
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注:上述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基本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属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则需查询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若供应商属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则需查询供应商主要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若供应商属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则需查询供应商主要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以购买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9)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本项目取消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首先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绥芬河市,选定拟参与项目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由于现处于疫情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获取磋商文件,以转账形式购买。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请于2021年8月19日9时至2021年8月25日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将本项目申请投标的申请函发送至本单位邮箱(jufugc@163.com),邮件主题写明:绥芬河市公安局_综合业务用房、裙楼屋顶白钢防水工程项目,申请函格式由供应商单位自行拟定,应包括参与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开发票信息;申请函发送时间以我单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同时将磋商文件费(500元/份)由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款至代理机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1)账户名称:黑龙江巨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安隆街支行;
(3)账 号:1702****1442;
(4)行 号:10******4009。
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过期不候,同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51-83******,在收到供应商单位投标申请函及文件费后,本单位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以其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21年8月31日14时00分
地点:黑龙江巨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22号3楼)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磋商活动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绥芬河市公安局
地 址:绥芬河市沿河街6号
联系人:李警官
电 话:0453-3******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巨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9号401室
联系方式:0451-83******
电子信箱:jufugc@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0451-83******
电 话:1510****062
2021年8月18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注:上述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原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原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9日 至 2021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详见公告原文
方式:线上获取,详见公告原文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22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22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芬河市公安局
地址:绥芬河市沿河街6号 ?
联系方式:李警官04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巨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9号401室
联系方式:付女士045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
电 话: 045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