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08-18 06:47: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DDHDCG-202108-01
  • 辽宁省
  • 行政机关
  •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蔡工
  • 预算***万元
  • 东港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 0415-6******

项目概况

东港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HDCG-202108-***

项目名称:东港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港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用户需求,分期分批交货。每次交货时间应在用户下达订单后3天内送达,并在工作时间内送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包、05包、06包需具备以下资质: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内容,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响应文件的要求。02包需具备以下资质: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包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或是委托具备运输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运输的证明材料;4.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03包04包需具备以下资质: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9日  至 2021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控制价:***包:260000.00元;02包:80000.00元;03包:250000.00元;04包:150000.00元;05包:30000.00元;06包:350000.00元

(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包、05包、06包: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02包: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包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或是委托具备运输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运输的证明材料;

6.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03包、04包: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要求清晰、加盖红色公章,到代理机构确认(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2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港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丹东市东港市银河路22号        

联系方式:李工 、04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联系方式:蔡工、04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 话:  04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