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诉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08-18 05:32: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NMYL-HW-2021-003
  • 内蒙古自治区
  • 司法机关
  • 内蒙古晔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张帅
  • 预算***万元
  •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项目概况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诉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包头市青山区望园中道89号商泰置业三楼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YL-HW-2021-003

项目名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诉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诉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明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具有与项目有关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8日  至 2021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望园中道89号商泰置业三楼招标部

方式:邮箱发售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望园中道89号商泰置业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望园中道89号商泰置业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13号        

联系方式:刘涛 166****1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晔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9号街坊公寓-304            

联系方式:张帅 047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帅

电 话:  0472-5******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