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为:人民币陆万伍仟肆佰伍拾元整(¥65,450.00元)。
九、公告期限
2021年02月10日至 2021年02月12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审查供应商情况:
2.供应商质疑
本公示期限为三日。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南山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南府购[2019]5号)(查询网址:http://ns.szzfcg.cn)要求,填写质疑函并递交至我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1号中电信息大厦东座715)。联系电话:0755-82******。
3.投标供应商资格文件、中标人地址等信息详见附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公开部分)。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山区蛇口荔园路118号
联系方式:1360****225
- 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 称:圳采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1号中电信息大厦东座715
联系方式:0755-82******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0755-82******
十二、附件
供应商投标文件(公开部分)点此下载
注:以上附件内容包含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招标文件约定可公开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