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信息调整
根据全省14个市级执法单位及下属各县级执法大队改革后业务需求的变化,实现新建、停用、修改原机构信息以及系统操作人员的角色、权限的调整;录入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用户名称、职务、登录码、用户密码、办公电话、手机号码、执法证号、所属单位等个人信息,以及分配操作员审批权限和角色权限等工作。基础信息调整后,根据新的机构体系架构调整“辽宁省路政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业务功能模块。
1、机构调整
调整市队、所辖各大队及治超站的机构名称、组织结构、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单位邮编、开户行、账号等信息,一方面用于系统登录,另一方面也作为执法文书的基础信息使用。
2、人员调整
通过人员信息采集,新增或修改人员工号,主要包括用户名称、职务、登录码、用户密码、办公电话、手机号码、执法证号、所属单位等个人信息,以及分配操作员审批权限和角色权限等工作。
3、路线调整
增加或调整市队、各大队所管辖的线路信息,包括线路归属单位名称、路线名称、线路代码、起点桩号、终点桩号、路线行政级别。
4、机构、路线信息对接政务网
将更改后的机构和路线信息更新到政务网页面,使申请人能够在政务网许可申请界面查询并选择相应信息。
5、“辽宁省路政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相应的业务程序所有查询、录入涉及到机构、人员、角色权限的功能模块随之调整,需要满足既能够支持旧的组织机构的功能查询也能够支持新的组织机构的业务办理。
★二、路产赔(补)偿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和文书升级
★1、业务流程升级
根据部级文件指示对赔(补)偿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流程进行更新。需要实现操作流程及相关文书节点的控制,规范赔(补)偿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工作的操作流程,保证业务处理跟微机数据的实时性和统一性。通过事件、勘察、告知、立案等操作流程的节点控制实现对路政案件的处理及路政案件查处的全过程监督。
★2、文书中的机构和人员信息调整
当前全省14个市统一使用一套模板的文书,为满足各市执法队个性化需求调整,需要为各市执法队每个市单独制作一套模板,在这套模板中对对赔补(偿)案卷、行政处罚案卷、控制区登记案卷中关于机构、人员内容进行修改,使新文书适应机构改革后的需要,同时保留系统以前的旧版文书的内容。
需要修改的文书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公路赔(补)偿通知书、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询问笔录(附页)、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送达回证、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附票据专用纸、公路(当场)赔(补)偿通知书、巡查事项勘查报告、扣留车辆(工具)决定书、路政案件封皮、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控制区登记表、控制区承诺书、各类案卷封皮等。
主要调整内容包括:
(1)文书中所有涉及执法主体的调整;
(2)文书中所有涉及路政机构字样的调整;
(3)文书中部分法律法条及行文的调整;
(4)文书中赔补偿费和罚款的缴费方式和缴费地点的调整;
(5)文书中行政复议单位和行政诉讼单位的调整;
(6)文书中执法人员、询问人、记录人等的调整;
(7)文书中签字部分改为手工签字。
★3、文书(档案)编号调整
按照市执法队文书编号规则,对所有文书重新编号,需要修改的文书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公路赔(补)偿通知书、立案审批表、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损坏路产案件告知单、公路(当场)赔(补)偿通知书、扣留车辆(工具)决定书、路政案件封皮、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档案封皮、责令改正通知书等。
按各市需求,原来没有文书编号的文书(例如: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等)可以增加文书编号。
★4、执法文书样式调整
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号)对相关文书内容进行升级,保证系统既能够支持旧的文书的查询和档案查询功能,同时在改造后按照新的文书样式进行输出。需要修改的文书有10个,包括:立案登记表、询问笔录、勘验笔录、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违法行为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回证、结案报告。
同时,结合14个市各自的需求,对执法主体、法律法条及行文、赔补偿费和罚款的缴费方式和缴费地点、行政复议单位和行政诉讼单位、执法人员、询问人、记录人等进行调整,为每个市制作一套满足各市需求的文书程序和文书模板,供文书制作使用。
★三、路政巡查流程和文书升级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辽宁省国省干线公路路政巡查管理规定》(辽交行审规[2020]14号)文件中规定了最新的巡查的工作流程及工作日志输出样式,涉及的升级需求包括:增加路政巡查工作计划录入、审查和打印功能;路政巡查流程升级,涉及调整和新增路政巡查工作信息录入功能;升级路政巡查工作日志,按照路政巡查工作规定,更换工作日志样式;简化路政巡查工作相关录入操作流程。
★1、巡查流程升级
执法部门按照系统中制作的月计划和周计划在指定的路政巡查执法责任区或责任路段实施例行路政巡查,在规定期限内由路政外勤在系统中进行巡查登记。登记后,系统根据录入信息形成工作日志。主要包括:路政巡查、路巡处理、路产恢复、许可勘察、许可监督、许可验收、其他路巡工作等。
★2、巡查文书升级
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辽宁省国省干线公路路政巡查管理规定(试行)》(辽交行审规[2020]14号)规定的最新的巡查的工作日志输出样式对当前工作日志程序进行升级,包括《路政巡查日志》封皮、《路政业务工作计划(方案)表》、《路政巡查月计划(方案)表》、《路政巡查周计划(方案)表》与《路政巡查日志》。
四、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展示及上报
通过对省发展中心各业务部门日常工作、查询、统计、报送数据的需求,对当前业务系统中的查询统计程序进行重新开发或者升级,使之能够适合当前工作的需求,提高工作效率。
1、系统关键数据的展示,这些展示结果可以提供给交通厅、发展中心、各市交通局主管领导进行查看,能够使其在第一时间获取自己关注的信息;
2、系统各类业务数据统计结果、查询清单,提供给业务人员进行检索和统计,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
3、上报数据、年终统计等可以形成固定的格式,由系统自动统计并输出文件,例如上报给交通厅的路政业务统计、上报给交通部的治超报告、专题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