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人民医院外送检验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来安县人民医院外送检验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来安县人民医院外送检验项目(二次)
原项目编号:czcg202108-069
原公告日期:2021年8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关于投标人的提问和请求:
质疑事项 1: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特殊检验项目目录中:肿瘤靶向药物分子检测项目”的参数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指向特定的供应商合肥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质疑事项 2:评分标准:“实验室检测能力:提供开展项目清单和项目册,特别是基因检测等前沿项目。提供完整资料项目齐全性、能检测项目数量、专业性、方法学最 佳者得 5-4 分;提供资料项目不够齐全、能检测项目数量有限、专业性一般得 3-2 分;提供资料项目不够齐全、能检测项目数量较少、不够专业的得 1-0 分。 质量方案:根据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人制定质量保证措施中检测质量指标清晰,对检验质量问题有明确的处理和预防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优得 7-10 分,良得 3-6 分,差得 0-2 分。”中的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没有明 确地评判标准,且设置了区间分值,但评审因素未没有细化对应到相应区间,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质疑事项 3:评审因素:“投标人实验室实力:1. 投标人实验 室通过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 ISO15189 证书得 8 分;其中 15189认可的检验能力范围有培养和鉴定检验项目的额外得 5 分;2.投标人提供 PCR 实验室认证证书得 2 分;3.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集团企业在血液肿瘤领域成功通过 CML 分子检测参比实验室的验证,获得 BCR-ABL(IS)有效转换系数的得 5 分;
4.投标人实验室在肿瘤靶向药物基因检测领域获得国家颁发的 学科资质得 5 分;”设置不合理,未与相应的采购需求相对应,属 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质疑事项 4:评分标准:“实验室人员资质:1、投标人每提供一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得 1 分,满分 5 分; 2、投标人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每篇得 1 分,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每篇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设置不合理,未与相应的采购 需求相对应,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 遇的情形。
质疑请求
请求:删除或修改不合理条款。
答:上述问题在一次挂网时已经作出澄清和说明了,现对该提问统一回复:按原交易文件执行。
注:以上更正内容与原交易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执行原交易文件;此变更公告视同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与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联系方法:
单位:来安县人民医院
地址:来安县人民医院
项目联系人:申友贵
联系方式:1872****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科技创业中心3号楼15楼
联系人:全晨曦
联系方式:1894****807
招标人:来安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