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结果公告
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13-00291
二、项目名称: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3号2110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组织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来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工作,以保证项目工作可以高质、高效完成。团队由15名现场派驻人员组成,人员自己携带设备,电脑由甲方提供。中标企业免费提供连接省院数据工作软件,必须保证软件与省院数据互通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业主满意度达到95%以上,经双方协定可以续签,服务期最多不超过3年)
服务标准:我公司服务的核心价值观是:“成就用户就是成就自己”。坚持奉行“开放、专注、创新、口碑”的企业文化,长久以来一直在探索信息技术服务的高效性、科学性,尤其是重点关注各岗位工作流程之间的接口与协调,为了使本项目高效、高质量的运行,确保为院方服务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洪武、董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8,9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6号
联系方式:02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02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红
电 话:024-82******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全过程集约化--竞争性磋商文件--0817.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