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无人机、机器人和牵引车头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1-08-18 10:43: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GZ210457HW1951-0008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吴蓉
  • 宁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 095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210457HW1951-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无人机、机器人和牵引车头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现变更为2021年8月30日09:00整;

(2)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及接收方式将采用邮寄方式: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于2021年8月30日09:00时前邮寄到招标代理公司,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接收,不接收到付件(邮寄费用自行承担),投标单位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我公司在签收邮寄投标文件后会及时向投标单位反馈信息并留档备查,建议各投标单位提前邮寄,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逾期不予接收。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二期1号楼301室,吴蓉(收),联系电话:1899****232(邮件发出后请与招标代理公司吴蓉联系,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3)疫情期间项目开标将采用线上远程视频的开标方式,请各投标单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开标当日自行观看开标现场,房间号及密码将在开标前半小时电话或邮件通知投标单位报名联系人。

(4)采购文件中需要提供原件备查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巡检记录及类似业绩”不再要求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评审现场已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9号        

联系方式:马思源09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1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吴蓉1899****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蓉

电 话:  1899****232

 

 

温馨提示.doc无人机变更公告(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