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局机关电梯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戒毒局机关电梯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817
项目名称:戒毒局机关电梯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戒毒局机关电梯维修服务
2.项目预算
预算27万元。
二、项目背景
戒毒局机关位于上海市吴淞路333号,有奥的斯升降电梯2台,设备号为:DTNB0931,DTNB0932。为保障电梯正常运行,需对电梯进行部分零部件更换维修。根据《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 》和《上海市司法局预算项目管理规范》的规定,本次采购的项目为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服务,属于非政府采购范围。
三、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公司。
2、具有电梯维修相关资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对电梯进行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且未发生过泄密、安全等事故。
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4、报价所列的电梯执行国家标准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扶梯执行国家标准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5、维修完成交付使用后,对产品实行十二月的免费保修,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6、长期供应备件,负责培训保养工人。
7、报价中需含相关开票税金费用、一年更换产品免费质量保修、脚手架费、安装费、整机调试费、运输起吊费及政府部门验收费用。
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四、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附件:电梯改造维修项目表
2、上表中所更换设备材料必须为原厂产品。
3、维修后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遇紧急故障时,应及时到现场检修,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4、维修后应配合我方办理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年度检验。
5、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6、维修项目根据需要实施,据实结算。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下述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方案:包括服务理念、管理架构、达到的服务目标、对服务项目的理解、具体实施机构、服务的内容、工作程序(流程)、文件归档措施等。
(2)服务人员情况: 包括人员构成,人员简历、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3)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4)对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5)提出需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
(6)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7) 遵守大楼防疫规定。
2、供应商中标(成交)后一律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已确认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提供服务,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对其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
4、供应商需按照上述维修项目表逐项报价,报价须包括该项目所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并需提供详细的服务内容明细清单,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技术性能、功能等参数。
六、考核要求
维修后需保证安全运行确保正常使用,由当地政府监督部门检查合格后交付使用。
七、付款方式
维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维修费,根据实际维修项目分期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具体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持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8日 至 2021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会议室
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2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凡愿意参加响应的合格响应人可自2021年8月18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7、“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响应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二)资料费500元。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司法局戒毒勤务保障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333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1305****684
联系方式:李霄凌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霄凌
电 话: 1305****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