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社会治安监控系统采购(NNZC2021-G1-030227-KWZB)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社会治安监控系统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www.nnggzy.org.cn)公告信息栏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1-030227-KWZB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社会治安监控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社会治安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 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1-030227-KWZB 采购计划编号:QXZC2021-G1-00911-001~006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社会治安监控系统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社会治安监控系统设备采购1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货完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www.nnggzy.org.cn)公告信息栏处免费下载。
方式:线上免费获取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0元。
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9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开标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送达(邮寄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五、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
3、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规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到代理机构,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响应)文件做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开标日期当天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如因投标人未遵守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逾期递交或无法递交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自行评估风险,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
(二)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即08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收件人:李婷;联系电话:0771-2******。
(6)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投标单位名称: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
联系地址:南宁市英华路8号
联系人:谢工 电话:0771-5******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编:530001
项目联系人:银晓云、李婷 电话:0771-2****** 传真:0771-2******
质疑电话:07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银晓云、李婷
电 话:0771-2******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内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内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内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7日 至 2021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www.nnggzy.org.cn)公告信息栏处
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内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
地址:南宁市英华路8号
联系方式:谢工 电话:07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公告内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银晓云、李婷
电 话: 0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