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水利局宁德市主城区防洪防潮排涝规划修编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宁德市主城区防洪防潮排涝规划修编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 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0]FJTH[CS]2021004-2
项目名称:宁德市主城区防洪防潮排涝规划修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磋商保证金:15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宁德市主城区防洪防潮排涝规划修编 | 1(项) | 否 | 见附件 | *** |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及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资料后1个月内,完成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对接的相关成果;2个月内完成修编报告送审稿。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2)明细:特定资质;描述: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水利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7日 至 2021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 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旁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水利局
地址:1333****830
联系方式: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富春西路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联系方式:郑石仲/古晓丽;05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石仲/古晓丽
电 话: 05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