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泓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021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08-20 10:27: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JXGS-2021-03
  • 天津市
  • 金融机构
  • 天津市静海区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杨女士
  • 预算***万元
  • 天津市静海区泓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022-68******

项目概况

天津市静海区泓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021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A区2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GS-2021-03

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泓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021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劳务派遣服务:包含食堂服务人员2人、保安18人,共20人(其中:天津市静海区泓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保安8人、食堂服务人员2人,天津市静海区泓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区医院停车场保安10人。)

合同履行期限:2021.09.01-2022.08.3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支持国内产品,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中午12:00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是新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须提交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验资报告);3、须提交2020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二)磋商供应商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磋商现场人员要求: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五)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tjgp.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六)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七)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产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磋商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0日  至 2021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A区204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A区202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A区202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静海区泓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02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静海区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广海道11号增三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 02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0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