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税收辅助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08-18 08:21: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ZLJHY2021052
  • 广东省
  • 行政机关
  • 徐小姐
  • 预算***万元
  •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 0762-3******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税收辅助性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JHY202105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税收辅助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税收辅助性服务项目

1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未列明行业。

  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新成立公司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9日  至 2021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磋商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中段78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07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A15楼IJ号            

联系方式:徐小姐、07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小姐

电 话:  0762-3******

 

OK定稿-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税收辅助性服务项目.pdf购买标书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