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中学改扩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1-08-17 04:20:00
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107300575(招标文件编号: SCDXFZC202107300575)
二、项目名称:大丰中学改扩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利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天仁路259号1栋7层706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四川利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审计服务 | 提供大丰中学改扩建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 1.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自觉服从采购人安排管理和质量考核,接受采购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2.成交供应商派出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采购人要求更换人员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更换。3.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在参与审计过程中,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遵守审计署的“四严禁八不准”和职业道德,签订廉政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2)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3)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4)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5)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6)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9)不得私自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就审计事项发生接触。(10)不得隐瞒参与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得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11)不得将审计结果用于与审计无关的事项,不得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不当行为。4.有以下情况之一,成交供应商应当告知采购人并主动回避。(1)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已承担了同一项目工程相关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清单编制、预算控制价、招标代理、项目管理、代理业主内审等)。(2)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是被审计单位、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以上机构和人员有利害关系。(3)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与施工单位有关联关系。(4)其他应当回避。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6.成交供应商应妥善保管资料,不得遗失、损毁。 | 本项目审核成果提交期限为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审核结果包括以下资料:(1)审核报告(初稿)、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取证记录、现场踏勘方案及记录表、审核结算书、工程量计算底稿、工程量差异表、相关函件及会议纪要、资料交接单等。(2)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结算审核报告、图纸、签证单、协议书和合同中工程结算相关条款、中标(选)通知书、招投标文件清单电子版、招标文件中对工程结算价款的约定、工程建设程序相关批文、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记取标准、安全文明取费文件、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3)成交供应商内部三级复核表、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成交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审核质量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廉政承诺书、其他资料。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芳(采购人代表)、晏国佩、杨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约定收费金额: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四川利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价:本项目审计服务费包括基本费和效益费,基本费按计费标准的80%计取,效益费按审减额3%计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新都区大丰中学校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蓉北路一段3号
联系方式:魏老师,02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徐女士,02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徐女士
电 话: 02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