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锦州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军民共建—警民文化建设融合发展试点活动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08-16 08:14: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LNJZM-ZB-2021-015
  • 河北省
  • 其他
  • 庞先生
  • 预算***万元
  • 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0416-3******

项目概况

锦州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军民共建—警民文化建设融合发展试点活动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ZM-ZB-2021-015

项目名称:锦州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军民共建—警民文化建设融合发展试点活动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10天(具体服务周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履约地点:甲方指定;付款方式:验收合格、绩效评价完成后一次性付款。(以上付款日期为财政批复资金到位7个工作日内)

3、质量需求:警民文化建设融合发展试点活动服务质量要高,认真履行预算内容,挖掘和盘活军民共建资源,起到让更多锦城人民了解锦州文化共建工作,通过惠民演出、军民共建服务等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我市文化军民共建深度融合、发展。

4、服务保障需求:供应商需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

5、服务安全工作:供应商负责所承接活动的安全和防疫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和防疫措施。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10天(具体服务周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6日  至 2021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        

联系方式:庞先生 04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联系方式:叶女士 04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电 话:  04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