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锦州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军民共建—警民文化建设融合发展试点活动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锦州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军民共建—警民文化建设融合发展试点活动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ZM-ZB-2021-015
项目名称:锦州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军民共建—警民文化建设融合发展试点活动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10天(具体服务周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履约地点:甲方指定;付款方式:验收合格、绩效评价完成后一次性付款。(以上付款日期为财政批复资金到位7个工作日内)
3、质量需求:警民文化建设融合发展试点活动服务质量要高,认真履行预算内容,挖掘和盘活军民共建资源,起到让更多锦城人民了解锦州文化共建工作,通过惠民演出、军民共建服务等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我市文化军民共建深度融合、发展。
4、服务保障需求:供应商需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
5、服务安全工作:供应商负责所承接活动的安全和防疫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和防疫措施。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10天(具体服务周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6日 至 2021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
联系方式:庞先生 04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联系方式:叶女士 04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电 话: 04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