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鲁桥镇扶贫厂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8-13 04:35:00
微山县鲁桥镇扶贫厂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微山县鲁桥镇扶贫厂房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 1 | 一、《采购法》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供应商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177.891100 |
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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