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湖公园湖西护岸及环湖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长春市南湖公园湖西护岸及环湖路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中街1555号大禹赞寓G15栋2单元21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1-07-14787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湖公园湖西护岸及环湖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长春市南湖公园湖西护岸及环湖路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邦项目管理咨询(吉林)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JM-2021-07-14787
1.2项目名称:长春市南湖公园湖西护岸及环湖路改造工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00元
1.5最高限价:***.00元
1.6采购需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近三年(2018-2020年)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4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8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2.9外埠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2.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1年08月16日至 2021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中街1555号大禹赞寓G15栋2单元2116室;
3.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6日至 2021年08月20日,每日8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707831343@qq.com),邮件中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如投标人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要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 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 中小企业承诺函;
- 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对受理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及word版各一份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4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4.1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第三开标室
五、开启
5.1时间:2021年08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南湖公园
地址:朝阳区工农大路2715号
联系人:李爽
联系方式:0431-85******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邦项目管理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中街1555号大禹赞寓G15栋2单元2116室
联系方式:1550****020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馨妍
电话:1550****020
8.4监督部门
名称: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方式:0431-89******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6日 至 2021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中街1555号大禹赞寓G15栋2单元2116室
方式:现场或邮寄方式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第三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南湖公园
地址:朝阳区工农大路271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爽 联系方式: 043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邦项目管理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联系人:王馨妍 联系方式:1550****020
联系方式: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中街1555号大禹赞寓G15栋2单元2116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馨妍
电 话: 155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