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创卫复审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区创卫复审经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4-00299
项目名称:大东区创卫复审经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一、检测标准
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 37488-2019
二、检测项目
1、旅店宾馆检测项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10、甲醛、空气细菌总数、温度、风速、照度、噪声、氨、苯、甲苯、二甲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总数
2、美容、美发检测项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10、甲醛、空气细菌总数、照度、氨、苯、甲苯、二甲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3、公共浴室检测项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10、甲醛、温度、照度、氨、苯、甲苯、二甲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总数、池水温度、池水浑浊度、嗜肺军团菌
4、歌厅检测项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10、甲醛、空气细菌总数、温度、相对湿度、室内风速、噪声、氨、苯、甲苯、二甲苯、
三、检测时限及服务
1、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的方法进行现场采样检测。
2、公共用品用具的采集需按照 GB/T 18204.4-2013标准,对采集的样品4小时之内必须送达实验室检测。
3、在微生物结果出具当天出具检测报告,次日将报告张贴到受检单位。
4、检测机构自行排查区域内的重点公共场所及四小行业,不得有遗漏。同时根据甲方提供的新增的公共场所名单随时开展检测,如突发应急事件需检测机构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投入工作进行检测。
5、提供检测单位本地名单。为甲方提供免费的统计分析工作,并案甲方要求完成。
6、发现没有卫生许可证、没有公示板的单位请及时通知卫生监督中心,并协助被检测单位张贴公示板,将检测报告单张贴到公示板上。
四、检测点位按照公共场所相关检测规范确定点位及数量。
五、检测总户数全区重点公共场所及四小行业检测户数约为1300户,不足1300户按照实际户数计算,实际检测量超过1300户,按照1300户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底。(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3日至2021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太川巷3号
联系方式: 024-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 024-88******
邮箱地址: 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54******0****3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佳明
电 话: 02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