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32-00289
项目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 序号 | 内容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 1 | 辅助事务集约化 | 具体功能要求描述: 一、我的交办任务 该功能主要显示当前用户的提交的未完成的任务列表,并且提供任务的相关操作。主要功能包括任务跟踪、催办、终止。 二、待分配任务 由庭室集约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所有司法辅助事项统一进行调度分派。 (1)该功能可设定任务查询范围权限,根据任务分配表,获取当前部门的待分配任务; (2)支持按照权重系数对有任务办理权限的人员进行随机分配; (3)可将本院的辅助事务移交给全市其他法院处理。 (4)支持选择多个任务实现批量分派。 三、我的待办任务 该功能主要显示当前用户的待办理的任务列表,并且提供任务的相关操作,主要功能包括任务检索、任务办理、任务提醒。 四、任务管理 任务管理是部门或院内管理人员使用的功能,用来监管任务的总体情况,主要是查询统计功能,并且能对未完成的任务进行催办和终止操作。 五、事务查询 (1)根据事务分类、发起人、处理人、提交日期、处理日期、事务来源等条件查询待办(超期)事务,查询结果按照处理人进行分类,支持导出,催办。 (2)根据事务分类、发起人、处理人、提交日期、处理日期、事务来源等条件查询待办(全部)事务,查询结果按照处理人进行分类,支持导出表格。 (3)根据事务分类、发起人、处理人、提交日期、处理日期、事务来源等条件查询已结事务,查询结果按照处理人进行分类,支持导出表格。 六、统计分析(可视化) 根据时间段、部门等条件通过图形化方式展示事务分类统计、在办事务统计、发起人提交事务统计、班里人事务统计。 七、事务办理统计 根据统计日期按照提交人、处理人两种维度对辅助事务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包括部门、人员、在办(未超期、超期)、已结(期限内办结、超期办结)、合计等数据,所有数据支持数据反查。 八、事务授权 (1)按照部门、人员授权可办理的辅助事务,并支持设置权重系数,用户随机分派。 (2)事务分派授权:可设置事务分派管理人员,可设置分派范围、可分派的事务类型,满足事务集约处理的要求。 九、与用户核心业务审判系统无缝对接 | 1 | 套 |
| 2 | 电子质证系统 | 具体功能要求描述: 软件部分: 一、电子质证平台(法官端) 主要按照庭审过程向当事人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份、告知审判组织、依托电子卷宗进行法庭调查等。法官可在庭审过程中,查看庭前记载的庭审提纲或进行法条查询,并支持对证据材料标记或标注,录入开庭笔记,记录庭审过程。 1、认证登录 支持法官使用原有综合业务办案系统统一账户信息进行系统登录。 2、待开庭案件 要求默认展示当前用户的待开庭案件信息,通过本页面可进入案件的庭审功能页面,也支持查询并进入其他未开庭的案件。 3、法庭纪律 支持推送法庭纪律,屏幕上显示法庭纪律供双方当事人知晓。 4、当事人信息查阅 屏幕上提供显示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信息,供双方当事人、代理人进行核对确认。需要支持对接智能审验捺签终端,可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核验当事人身份。 5、审判组织成员信息 支持屏幕上显示审判组织信息组织成员信息供当事人确认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6、法庭庭审功能 (1)证据展示区 法官、当事人庭审时可支持通过系统实时调阅电子卷宗系统中的证据材料。当前案件为二审案件,法官可支持调阅原审案件的卷宗材料(包括原审电子卷和档案卷)。证据展示时支持法官对材料进行圈划、高亮文本等操作。 (2)庭审提纲区 法官端可支持查阅庭前梳理的庭审提纲,供法官在庭审过程时参考。庭审提纲内容要求支持获取电子卷系统中的《xx庭审提纲.doc》文件,支持调用智能阅卷系统能力根据相关要素实时生成,法官也可选择电子卷宗中已有文件重新生成。 (3)法律法规库 页面支持集成第三方法律法规库,供法官查阅法条信息。 (4)举证、质证环节 要求可控制屏幕分享权限,法官授权当事人操作后,当事人可以选择电子卷宗材料进行举证、质证,在举证环节,支持法官可进行授权原告、被告进行桌面共享,原告或被告可根据授权进行展示对应的证据进行举证、质证,证据材料分享同步展示。 (5)开庭笔记区 法庭庭审过程中,支持法官对特定证据进行记录开庭笔记,对证据材料进行重点证据或有无争议标识,当对相关证据材料标识有争议或重点证据标识时,卷宗材料名称上显示高亮图标标识。 (6)庭审笔录区 支持法官可实时查看书记员端的庭审笔录投屏,实时监控庭审笔录的准确性。 (7)手写签名 支持对接智能签名设备,法官可以将庭审笔录等文件推送至签名设备供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要求签名确认完的笔录可自动关联至电子卷宗系统相关目录下。 (8)阅卷笔记 支持对接智能阅卷系统,系统支持调用智能阅卷系统法庭询问要点、争议焦点、证据清单、待证事实内容等,供法官在庭审过程时参考。 (9)证据共享 要求提供屏幕共享能力,支持将法官端当前显示的证据材料分享给原被告,并且法官端可控制当事人端,将一方正在阅览的证据材料分享给另一方。 二、电子质证平台(当事人端) 依托屏幕共享系统的当事人客户端,将法官端、书记员端共享的屏幕进行合成展示,根据法官操作、书记员记录,同步展示证据材料外。法官授权当事人操作后,当事人可以选择电子卷宗进行举证。 1、认证登录 支持当事人通过法官端生成的本案密码进行系统认证登录。 2、笔录展示区 支持界面左侧展示庭审笔录,实时同步展示书记员端的庭审笔录。 3、证据展示区 法官操作时,支持界面右侧实时同步展示法官推送的证据材料,供当事人进行查阅。证据展示时支持当事人还可以对材料进行圈划、高亮文本等操作。 4、举证、质证环节 要求法官可以对当事人权限进行管理,授权操作后,支持当事人可选择电子卷宗进行举证、质证,并将证据材料推送到法官和其他当事人的证据展示区。 5、证据共享 需提供屏幕共享能力,法官端可控制当事人端,将一方正在阅览的证据材料分享给另一方。 6、线下证据展示 系统支持通过高拍仪对纸质证据材料的电子化处理,实现电子材料的共享展示、审核入卷功能。 硬件部分: 一、触屏一体机(带鱼屏):29寸高亮真彩液晶21:9宽屏,屏分辨率2560×1080dpi,电容屏,支持10点触控;屏体厚度不大于13mm;系统配置:自带系统主机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操作系统,双核CPU,4G内存,120GSSD固态硬盘,接口含VGA/HDMI、DC、RJ45、USB*4、COM接口。 二、触屏一体机(宽屏):屏幕尺寸:23.8英寸a;屏幕比例:16:9;分辨率:1920*1080;摄像头:隐藏摄像头;触摸屏:10点触摸屏。 处理器:Intel i5-9500T高性能处理器;操作系统:Win7/Win10可选;系统内存:4G/8G;硬盘容量:1TB。 硬件接口:SD读卡器、USB2.0-USB3.1、Combo音频插口、HDMI、DP、串口。 三、智能审验捺签终端: (一)硬件部分参数: 1、主机:RK3288 Cortex-A17 1.8GHz 4核处理器,内存≥2GB,板载eMMC 8GB或以上硬盘,TF卡接口扩展,最大支持32GB, USB2.0接口≥2个,1个Type-C OTG接口,1个音频输出口,1个HDIM口, 1个百兆口及WiFi功能。 2、触显屏:10.1寸多点电容触摸显示器,分辨率:1280×800,LCD背光,亮度:450cd/m2,对比度:800:1,表面硬度6H,单击寿命≥80万次,透光率≥65%。 3、电磁签字笔:高灵敏度,落笔点精准;笔尖采用优质导电透明PC,使用顺滑流畅静音;笔身小蛮腰设计,减轻笔身重量,长时间执笔不酸痛。 4、指纹仪:电容式指纹模块,图像像素:192*256;分辨率:500dpi;采用精度高,采集及识别效果好的电容式指纹模块。 5、微型摄像头:800万像素,免驱,CMOS传感器,支持UVC协议,自动曝光,自动增益,自动白平衡。 6、咪头拾音器:频率范围:200-10KHz;内置高保真降噪芯片,语音清晰纯真,低噪音,灵敏度高,音频拾音面积可达50㎡以上。 7、审验捺签APP:含签名采集、照片采集、文书查阅、批量文书签名、文书传输入卷等功能。 8、业务系统接口应用场景:针对法官的各种场景,卷宗材料签名、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记录签名、案件合议笔录签名等。 (二)软件部分功能: 1、照片采集:需要采集业务申请人现场照片时,审签通智能终端设备可以采集业务申请人高清照片。 2、指纹采集:采集业务申请人指纹信息,将指纹合成至待签名文件,确保手写签名的真实性、不可抵赖性。 3、文书查阅:业务申请人可以通过审签通智能终端设备查阅待签名文书,确认无误后签名。 4、文书签名:根据终端提示的签名流程完成相关文书的签名,签名完成后审签通智能终端设备自动将文书上传到应用系统归卷或回传到指定地点。 5、同屏展示:终端提供HDMI接口,可以外接显示器供窗口工作人员及时查阅业务申请人签名情况。 6、定制功能集成:终端提供基于安卓的APP扩展增值服务,支持对接审判综合业务系统和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满足各类业务场景可信手写签名的需要。 (三)质量保障要求:整机质保1年(包括软、硬件)。 | 1 | 套 |
| 3 | 材料要素信息核对 | 具体功能描述 一、材料类型识别 (1)依托材料编目系统,正确利用材料标题识别材料。 (2)定义关键词,将材料进行分类。 (3)定义材料分类同模型关系。 二、材料文本提取 (1)利用OCR服务抽取材料文本信息。 (2)定义不同材料的抽取模型。 (3)依据材料类型智能抽取关键信息。 (4)处理并组织为格式化数据。 三、证件文本提取 (1)定义不同证件的处理模型。 (2)利用标题及OCR文本识别证件类型。 (3)提取证件图形信息。 四、事务管理 (1)增量处理材料扫描材料,分解出待处理的材料。 (2)检查材料信息的变化,抽取材料关键信息。 (3)发起材料核对事务。 (4)分配及处理核对事务。 (5)材料核对内容的自动追加和办结。 五、信息核对 (1)核对当事人基本信息。 (2)核对当事人及律师证件信息。 (3)核对代理人委托信息。 (4)核对送达地址确认书。 六、信息利用 (1)比对案件当事人信息,更新、完善当事人基本信息及代理人信息。 (2)依据不同业务发起事务流程。 (3)为数据回填提供核对后的结构化数据。 | 1 | 套 |
| 4 | 智能档案柜 | 1、底盘≥2.5mm冷轧钢板冲压成型,地轨≥20mm实心方钢,高强度牢靠;架体选用优质冷轧钢板,表面环氧聚脂静电粉沫喷涂。立柱厚度≥1.2mm,顶板、侧板、挂板、搁板、门板厚度≥1.0mm。钢板经过脱脂除锈磷化钝化防锈防腐等十三道工位处理,表面平整光滑,细腻有质感,不易生锈变色, 2、每组可放置≥6层,层板可调节,双面列,每层中间分隔板,可双面放置档案资料 3、摇把:方向盘式 4、包含智能系统,通过电脑,触控屏,IPAD,手机APP等五种操作方式,通过局域网建立,实现远程操作和智能密集柜档案管理;集检索、查找、修改、借阅归还, 5、智能灯光引导、语音互动、自动开启智能档案密集柜体、通风档案出库入库。无序存放,有序管理支持分区管理,数据库备份及恢复管理日志,自动盘点,纠错催还,Excel表格管理, 6、搜索档案,智能密集柜自动打开架体,灯光智能引导定位到档案所在层,实现对档案资料的无序存放有序查找, 7、搜索档案,智能密集柜自动打开架体,灯光智能引导精确定位到档案所在位置,实现对档案资料的有序存放有序查找。 | 1 | 套 |
| 5 | 智能办案终端 | 1、CPU主频≥3.0 、缓存≥9M、核心≥6; 2、内存≥8G,可扩展至32G; 3、硬盘≥1T, 4、显卡:集成显卡; 5、显示器≥27寸。 | 10 | 台 |
| 6 | 彩色签章打印机 | 1、功能:彩色激光多功能一体机打印、复印、扫描; 2、最大处理幅面: A4; 3、双面功能:手动; 4、网络功能:支持无线/有线网络打印; 5、黑白打印速度 ≤18ppm; 6、彩色打印速度 ≤14ppm; 7、打印分辨率 ≥600×600dpi。 | 22 | 台 |
| 7 | 电子签章 | 1、用于系统办案签章 ,可以办案系统无缝对接。 | 22 | 套 |
| 8 | 集约送达裁判文书输出设备 | 全省统一裁判文书样式,连接办案系统,文书一次生成装订成册,后台记录打印信息,每份文件带防伪水印,省院监控全省数据,后台实时汇总信息。 软件功能: 1.支持漫游打印功能 2.支持文件打印审批流程 3.人员信息一次录入后所有设备均可共享,无须多个设备输入人员信息 4.支持三级账户打印权限管理,设置不同人员周期内黑白文件或彩色文件的可打印数量 5.可制作三级账户内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的打印统计报告,自动分摊成本 6.监控设备故障及耗材状态,出现问题时邮件通知管理员 7.所有在设备打印输出的文档均在漫游打印软件系统服务器快照留存,并且通过ORC文字识别技术查找全文。 8.文字识别技术查找全文。 9.基于客户本地内网部署,软件不许连接互联网。 10.刷脸解锁设备.进行打印,复印扫描工作。 硬件参数: 激光静电复印技术 彩色触摸操作屏,尺寸大于10.2寸; 打印分辨率:横向≥1200dpi 纵向≥2400dpi,横纵单向均需达标,不接受横纵转换,不接受乘机数相等. 打印复印速度:≥65页/分钟 自动双面输稿器:双面扫描功能,单次双面扫描速度≥200页/分钟,黑白彩色同速; 支持纸张重量38-200gsm 预热时间:最快90秒或更短 首页输出时间:黑白≤4.1秒,彩色≤6.5秒 内存容量:≥3GB 硬盘容量:≥320GB 输入纸张重量:普通纸盘64-220gsm,手送纸盘64-300gsm 纸盘容量:标配机型(不含任何纸盘选配件)容量需≥3200张,选配后可达到最大容量≥5200张。(选配机型纸张容量不可替代标配机型纸张容量参数) 功耗:睡眠模式≤1W | 1 | 台 |
| 9 | 院长信箱 | 1、屏幕≥32寸电容触控一体机; 2、有效显示面积 ≥700.4(H)*394.8(V)MM; 3、显示比例 16:9; 4、亮度 ≥450cd/㎡; 5、对比度 ≥1400:1; 6、背光均匀性 ≥70%; 7、背光类型 DLED背光; 8、最大可视角度 ≥178°(V)/178°(H) ; 9、液晶屏物理分辨率 1920*1080, 10、触摸精度 95%的区域定位误差小于2mm、边缘定位误差小于5mm; 11、主机配置 i5+4G+128G; 12、读卡器 、卡身份证阅读器 | 1 | 台 |
| 10 | 律师通道 | 1、满足最高院关于全国法院建设律师绿色通道,通过识别最高院统建律师服务平台提供的 2、“律师身份验证动态二维码”作为统一识别介质的要求。 可对应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指标 要求“诉讼服务大厅可通过识别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移 动端系统提供的身份验证动态二维码的律师线下绿色通 道照 | 1 | 套 |
| 11 | 档案库房装修 | 1、根据要求进行对新档案库房进行装修。 | 1 | 项 |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 序号 | 内容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 1 | 一键归档 | 一、立案材料电子化 (1)当事人递交材料后,由材料接收人登记材料基本信息,登记完成后自动生成材料目录; (2)扫描工作人员根据材料登记单号,在自动生成的材料卷目中扫描、引入材料; (3)扫描完成后的电子材料移至编目人员,编目人员校验后根据要求将已扫描材料进行目录标注; (4)收转人员或立案庭人员通过云柜流转至承办人。 二、补充材料电子化 (1)承办人整理需要扫描的案卷材料,登记材料基本信息,并通过线下移交给收转人员; (2)收转人员获取纸质材料,并根据情况转交至扫描人员; (3)扫描人员获取材料,扫描完成后移交给编目人员; (4)编目人员经过校验并完成编目后归还材料至收转人员; (5)收转人员登记扫描结果,并将材料移交承办人。 三、集中送达 (1)送达任务质量检查 (2)电话送达地址确认书 (3)电话协助签收 (4)短信提醒签书 (5)集中送达打印及回执处理 (6)网络送达公告发布 四、一键归档 (1)案件归档前,书记员需整理纸质卷宗,形成档案整理卷,确认无误后提交归档。 (2)归档岗位收到书记员归档通知后,按照归档通知顺序按照楼层依次到各业务庭室取出该案纸质卷宗材料,并统一打印电子卷宗材料(主要包括自动入卷的电子文件、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等),合并卷宗。 (3)依据书记员提交的档案整理卷,进行核对电子卷宗材料 (4)审核归档。卷宗装订后提交档案室审核确认,并提交归档。 (5)含整理档案卷、档案装订服务 五、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的承诺文件和服务标准说明,包含对于服务质量的考核标准及考核方法说明,并说明对于达不到所述标准的情况如何处理 六、人员组织要求 (1)服务人员必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服务态度端正、作风优良,熟悉法院中需要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服从人民法院的规章制度; (2)服务人员需具备现有法院使用的诉讼材料收发管理系统和电子卷宗智能标注编目系统软件使用能力; (3)保密要求;提供现场服务人员真实的个人资料,提交院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服务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并遵守法院的保密规定;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将各种带有信息的介质带出法院;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进入法院信息系统查看、复制、增加、删改信息和数据。 七、应急情况处理方案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包括对于应急事项的处理流程、处理方法,日常预防机制等 | 6 | 人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3日至2021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西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南大街21甲7号
联系方式: 024-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1402室
联系方式: 1764****835
邮箱地址: zbb@gzxmgl.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账户名称: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81******1330****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海宁
电 话: 1764****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