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育才学校教室灯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北育才学校教室灯光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0578
项目名称:东北育才学校教室灯光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一、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东北育才学校各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履约验收合格后60日内转账支付合同价款的90%,质保期结束后6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4、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及《中小学教室照明技术规范》(团体标准T/JYBZ 005-2018)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须由具备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关报告(具体详见验收部分)
验收报告:系数提供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5年
★6、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5年
★7、热线支持:24小时热线支持;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5)小时内到达;质保期内每年由市级以上机构进行检测,对不达标的器材,实行用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免费以换代修,确保照明质量(检测与更换费用均需中标方承担)。
★8、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8日至2021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关于具体的备份投标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北育才学校
地 址: 南一马路100号
联系方式: 024-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1******-316
邮箱地址: 15******00@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56601880****3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婷婷、刘甲峰
电 话: 024-3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