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农民自垦耕地入库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农民自垦耕地入库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3-00174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农民自垦耕地入库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0]42号)明确自垦耕地范围,筛选沈北新区自垦耕地潜力;现场核查耕地合格情况,按照现场实际种植情况确定第一批合格地块;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90号)文件要求,编制第一批项目调查报告及相关要求资料,并通过市级、省级两级审查,完成入库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明珠路1号),详见大屏幕公示板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明珠路1号),详见大屏幕公示板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须上传电子文件为评审依据,并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U盘)形式(具体认定情况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法律法规)。
2.报价解密: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招标代理公司不提供电脑设备。报价解密时限为1小时。
3.未启用备份投标文件的退还时间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细阅读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印发全省政府采购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采〔2020〕219号)、《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熟悉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中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未熟悉新版系统操作流程等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沈北新区政府东楼409室
联系方式: 02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腾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49号6楼602室
联系方式: 024-31******
邮箱地址: lnthgczx@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腾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1******127001967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宁
电 话: 0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