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PPP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2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3-00108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PPP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PPP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PPP项目
2、服务地点:康平县
二、服务范围
(1)开展尽职调查,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
(2)确定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方式、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及重要边界条件,完成财务测算;
(3)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4)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
(5)协助政府方组织专家评审及政府审批流程;
(6)协助政府方完成对项目的入库工作;
(7)协助政府方编制采购文件及其他PPP项目招标所需的文件;
(8)编写《PPP项目合同》,并协助进行合作谈判、金融机构审贷;
(9)本项目所涉及的其它商务、财务、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等服务。
三、服务期限/交付时间
项目周期为4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四、服务/交付地点
康平县。
五、付款方式
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咨询服务费的20%;政府方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金融机构完成批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咨询服务费的100%。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周期为4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2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及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康平分平台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康平分平台(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老党校院内3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 903 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及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及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或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响应文件及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康平分平台(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老党校院内3楼)
5、供应商应自行携带开标所需的CA锁、电脑等电子设备,以保证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自然资源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康平县胜利街道向阳街与向中路交叉口东北50米
联系方式: 1599****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办公楼801室
联系方式: 024-27******/1764****839
邮箱地址: 33******09@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3000800000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洋
电 话: 176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