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5#学生宿舍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5#学生宿舍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36607
项目名称: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5#学生宿舍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该项目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
通过对沙河口校区5#学生宿舍大范围的修缮,解决学生们多年来要求改善住宿环境的强烈呼声,改善学生住宿环境。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需满足国家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采购需求设置和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该项目采购标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该项目采购标的需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1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等质量验收标准。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该项目采购标的数量为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4#学生宿舍修缮项目;
项目交付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8天。
采购标的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5#学生宿舍)。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该项目采购标的应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施工工期、质量标准和工程保修的规定。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该项目采购标的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同时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1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等质量验收标准。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投标人需保证在合同期内按照质量标准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完成工程质保。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5日至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到场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按照市政府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
(3)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锁,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将导致废标。
(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2021年07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解密;
(2)因供应商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2021年07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文件;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交通大学
地 址: 黄河路794号
联系方式: 0411-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联系方式: 0411-82******
邮箱地址: zhongyuan_dl@126.com
开户行: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招商银行大连分行东港支行
账号: 411905****10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楠、孙菲菲、高金鑫
电 话: 041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