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专用供电工程 第一次竞争
江汉区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专用供电工程
第一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汉区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专用供电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QS-GC-2020-117(计划下达函号:J20070898-0822)
项目名称:江汉区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专用供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超此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专用供电工程,详细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19年度全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任一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
(4)提供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任一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学历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本单位劳务合同及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任一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明细,提供查询方式,并提供未兼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7)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劳务合同及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任一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明细,提供查询方式;
(8)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本单位劳务合同及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任一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明细,提供查询方式,安全员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行贿”无行贿记录;
(11)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12)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一旦参加询价,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13)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4)提供江汉区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详见磋商公告附件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二楼采购组
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须为项目经理)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磋商公告附件2)、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本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内容。供应商请携带此内容中的材料原件和胶装成册的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无有效公章的材料,恕我公司一概不接受报名。
售价:人民币400元/家,售后不退(公对公转账或者现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强胜招标公司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②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③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④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⑤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2.本采购项目如有特殊要求,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6.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7.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仪式。
8.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届满之日(或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或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依据、证据材料。
13.本项目由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京汉大道747号
联系方式:02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25附46-47
联系方式:02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佩斯 梁晓玉
电 话:027-85******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电 话:027-8572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