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机关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荆开采计备字XM[2020]8545号)函要求,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开发区机关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磋商。
1.项目编号:JKC-202090164号
2.磋商项目:
项目名称:开发区机关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详第三章项目需求
工 期:一年
报价方式:优惠率报价***即“X%”为供应商在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如98%等***X%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值***X的取值范围为:0<X<100***超过此范围的为无效报价。
3.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所投产品经营范围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资格;
3.4投标人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内)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2020年 6 月 22 日至2020年 6 月 29 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
5.磋商文件的获取:获取本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时核对):
5.1.投标人应具有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5.2.授权人证明书或授权人委托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2020年 7 月 6 日 14 时 30 分至2020年 7 月6 日 14 时 59 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递交磋商组织人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资格原件随身携带***在磋商前供磋商小组核实。
7.磋商时间:2020年 7 月 6 日 15 时 0 分开始。
8.磋商地点: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7号楼附楼***荆州市沙市区豉湖路58号。
9.本磋商公告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网:www.jing-zhou.gov.cn/
10.联系事项:
采购人: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 凯 联系电话:1369****696
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礼鹏 联系电话:1527****145 0716-8******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