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全彩显示屏项目磋商公告
LED全彩显示屏项目
磋商公告
依据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2020]29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随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委托,拟就其LED全彩显示屏项目招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LED全彩显示屏项目
二、项目编号:ZCCS20200328
三工期、质量:工期10天、质量要求合格
四、采购预算:***万元
五、采购内容:LED全彩显示屏一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必须是同一品牌;
4、供应商需提供2018或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近期);
5、供应商需提供2019年10-12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资料;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前附表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地点与磋商文件的获取:请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03月30日至2020年04月0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持下列相应资格证明资料,到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处购买《磋商文件》,文件费用每份300元售后不退,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03日下午5: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交供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授权书上附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必须打印,附联系方式,QQ邮箱等)和以上所有材料的鲜章复印件一份,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还,投标人若不能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将不能购买《磋商文件》参与投标。至报名截止时间报名供应商未达到三家时,采购人将依法对该标段重新组织采购。
八、磋商文件递交与开标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10日14: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磋商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即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0日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注意以下事项:因疫情原因,每个公司只能派一个代表参加,避免人员聚集,凡参加开标会人员必须配合代理公司人员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消毒,并佩戴口罩,做好登记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不配合者视为自动弃标。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相关内容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评标费,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项费用。
十一、信息发布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及有关信息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采 购 人:随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随州市随县厉山镇烈山湖西路
联 系 人:蒋科长 0722-3******
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联 系 人:李工 0722-322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