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路综合改造二期工程地下通道等给水改移竞争性谈判

2020-01-14 12:00:00
  • 谈判公告
  • 竞争性谈判
  • XHZX-GC-202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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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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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 0719-8******

北京路综合改造二期工程地下通道等给水改移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十采计备2020】XM0028政府采购计划要求,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委托,拟对北京路综合改造二期工程地下通道等给水改移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1.项目编号:XHZX-GC-2020-0013。

2.项目名称:北京路综合改造二期工程地下通道等给水改移

3.项目地点:十堰市北京路。

4.采购内容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文件规定,完成北京路二期工程地下通道等给水改移任务,详见谈判文件

5.采购预算:人民币***元,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超过报价为无效投标。

6.质    量:合格

7.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持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以市政给排水工程为主体的类似施工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查询截图以公告发布后查询时间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套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2.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20115日起至2020117日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3.领取谈判文件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4.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份(人民币),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5.1供应商现场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纸质版);

5.2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19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谈判时间和谈判地点: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7〕185号)。

八、联系方式

  人: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2号

人:  

联系电话:0719-8******

 

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人:  

联系电话:0719-8******/1342****463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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