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务车辆采购项目
谈判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的批复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松滋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就松滋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务车辆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DHZFCG-2019-011
2、项目名称:松滋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务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金额:12万元
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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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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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V |
1 |
12万元 |
(具体参数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必须包含本次政府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07月 01日至2019年 07月05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时核对):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以上均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五、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07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1.谈判时间:同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2.谈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期为三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松滋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地 址:松滋市
联 系 人:胡队长
电 话:1582****966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镇创业园一巷
联 系 人:赵俊
电 话:1398****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