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高新区东区龙洞河南路(金龙大道至龙洞河源头段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恩施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恩施州高新区东区龙洞河南路(金龙大道至龙洞河源头段)项目设计按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一、项目名称:恩施州高新区东区龙洞河南路(金龙大道至龙洞河源头段)项目设计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东区龙洞河南路(金龙大道至龙洞河源头段),道路总长2020米,起点接金龙大道,止点接龙洞河源头。K0+000至K1+111段红线宽24米,设计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K1+111至K2+020段红线宽18米,设计为双向二车道(单侧路边停车),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工程费用约:5699.66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等。
2.3编制周期(工期):30日历天。
2.4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三、项目预算: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收费标准的50%为上限价,凡投标人报价超出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给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
4.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期前推36个月),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网址:“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4.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4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301室)报名并购买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
综合评估法(百分制)。根据需要,磋商小组可要求投标人现场进行第二轮磋商报价,并依据最终报价及响应文件内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从高到低推荐磋商成交候选人。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上午9:30-10:00时。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开标室203 )。逾期送到或未按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340****8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718-7******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