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城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价公告
受松滋市城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批复要求,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拟对松滋市城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实行询价方式采购,现诚邀合格的竞标人参加。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2、供应商须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证件);
3、供应商须具备2019-2020年度松滋市安防监控类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资格;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该批设备供应相适应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维修能力或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1、获取询价问价时间、地点: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
本项目报名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并携带营业执照及本公告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复印件须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松滋市城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丹勇
电话: 13******9***9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源
电话: 0716- 622***226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