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
洪山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扩建工程)
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编号:鄂采计[2019]-13088号)要求,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磋商小组选择确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HSZC-2019-Z0030-E005
二、项目名称: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扩建工程
三、磋商内容:装修工程(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采购预算:***元(人民币壹佰玖拾伍万元整),最高限价***元(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陆仟叁佰壹拾贰元肆角伍分)。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
3. 供应商拟派驻现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
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25日17:00止,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磋商小组选择确定的磋商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磋商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月2日14:00止(13:30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送达及磋商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1003会议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始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十、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函原件递交到武汉市洪山区文秀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10楼,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sqcgzx005@163.com。
十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丹琴
联系电话:027-87******
单位电话:027-87******
电子邮箱:hsqcgzx005@163.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秀街9号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0楼
采购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喻曾杰
联系电话:027-88******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4号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