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校园非生活垃圾清运单位招标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9】-12228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的要求,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拟对“校园非生活垃圾清运单位招标”项目进行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国库集中支付,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标洽谈。
1、采购编号:HBHH-2019-013
2、采购项目名称:校园非生活垃圾清运单位招标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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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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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校园非生活垃圾清运单位招标 |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虎泉、街道口、石牌岭、武科大校区四个校区非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一年 |
5.00 万元 |
注:1、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该包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报价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按包竞标,报价须包含标包内的全部内容。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至少一个业绩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6、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磋商。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6月18日起至2019年6月24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华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北路樱花大厦A座2201室)购买招标文件。磋商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28日9: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湖北华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北路樱花大厦A座2201室)
磋商时间:2019年6月28日9: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湖北华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北路樱花大厦A座2201室)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26号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372****44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北路樱花大厦A座2201室
联 系 人:李鼎
联系电话:027-87******-807
湖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