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公安局陈店镇派出所弱电设备采购项目

2019-06-18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SZCG-2019-30-1
  • 湖北省
  • 行政机关
  • 1897****398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湖北省松滋市公安局(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批复要求,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就陈店镇派出所弱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SZCG-2019-30-1

二、项目名称:陈店镇派出所弱电设备

三、采购内容:弱电设备 

注: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招标产品清单规格型号、数量及相关要求进行投标。(应自行现场踏勘、完全了解建设地点和建设难度和建设要求)

四、采购预算:预算资金***万元人民币(包含设备款、运输费、安装费、检验费、调试费、技术支持、培训、税收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超过预算价作无效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委托授权书;

(三)投标人须是本年度松滋市政府采购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类协议供应商;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618日至2019年624(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报名。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2019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人:松滋市公安局           

项目联系人:贺克元   电话:1897****398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人: 周源      电话:0716-6******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