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远安县财政局远采计备[2019]XM0346号政府采购计划的要求, 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拟就“远安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BJG-2019-032
二、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定工作方案、调查摸底和标图建库、编制专项规划等所有服务内容。以2019年基期年,规划期限为5年。服务期限:按甲方进度要求提交相应成果内容(包括专家评审)。
五、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特殊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采购的内容)(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颁发的“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或“湖北省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注册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6月17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止(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各供应商可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7日上午09时30分(注:08时30分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八、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时间:2019年6月27日上午09时30分;
2、竞争性磋商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逾期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杜天喜
联系电话:1897****456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16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 幸
联系电话:0717-3******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