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单兵及基础防护设备采购项目竞
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单兵及基础防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9】-14869号要求,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的委托,拟就“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单兵及基础防护设备采购项目”所需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2、项目名称: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单兵及基础防护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3、项目编号:HBTK-2019-06-0018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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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是否进口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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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警用急救箱 |
17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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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防毒(化)服 |
4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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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警戒带 |
110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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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灭火毯 |
20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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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伸缩警棍 |
40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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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酒精测试仪 |
28个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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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警用约束毯 |
20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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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喊话器 |
20个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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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安围挡 |
4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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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路障 |
10个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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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多功能路障 |
5个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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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停车牌 |
27个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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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升降器 |
1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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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水炮枪 |
2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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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磋商内容: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单兵及基础防护设备采购(本项目共为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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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服务、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9 年6月17日起至 2019 年6月21日,每天 9:00-12:00;14:30-17:00时(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光谷世贸中心C栋17楼1702号),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中的相关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7日 14:30 时整。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时间:2019年6月27日 14:30 时整。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会议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磋商地点: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光谷世贸中心C栋17楼开标室(一))。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地址:武汉天河机场内
联系人:谭笛
联系电话:027-8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光谷世贸中心C栋17楼1702号
联系人:黄文欢
联系电话:1587****617 027-87******
3、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天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