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公安局装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通山县公安局装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山县公安局委托,对其“通山县公安局装甲车采购项目”所需相关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一) 项目名称:通山县公安局装甲车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HBHXC-TS2019060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一)装甲车1台。
(二)服务包括运输、调试、检验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服务工作。
(三)供应期20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四)最高限价:***万元。
三、 投标人的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②、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有效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③、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2019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凭证的部分证明。
④、投标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证据留存方式为下载网页相关内容。
⑤、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所投车辆制造商须具有国家批准的车辆改装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接受本招标项目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害关系的投标人。
四、报名须知:
1、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
(1)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两者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车辆改装资质;
(4)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证明材料;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授权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8)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一次性携带以上各项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报名时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以受理。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审时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等进行评审。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点00分至5时00分整(北京时间,节假日休)。
3、报名地点: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山县公安局后面)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的递交:(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为2019年7月08日上午9时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湖北省通山县财政局501开标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采购人:通山县公安局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1387****999
七、代理机构: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 工 联系电话:1398****506
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